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中,固定資產的殘值(即預計凈殘值)通常按照以下方式處理:
1. 確定預計凈殘值: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(tài)時,預計其在使用壽命結束時的凈殘值。凈殘值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,預計能夠收回的金額,即固定資產的預計售價減去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。
2. 考慮是否計提減值準備:如果預計凈殘值低于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,則需要考慮是否計提減值準備。如果計提減值準備,則需要將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其預計凈殘值。
3. 調整固定資產成本: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(tài)時,需要將建造固定資產所發(fā)生的全部支出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。如果預計凈殘值發(fā)生了變化,需要根據新的預計凈殘值調整固定資產的成本。
4. 后續(xù)計量: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,需要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進行復核和調整。如果預計凈殘值發(fā)生重大變化,需要相應調整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。
需要注意的是,固定資產的殘值是預計的,可能會與實際處置時的結果有所差異。因此,企業(yè)需要定期評估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,并對其進行合理的調整。